怀孕几个月安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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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首先,我们要知道,「安胎」这个名词在现代医学中并不存在。 孕早期(前三个月),我们一般不进行「保胎」措施;而到了孕中期(4-6个月),发生流产的危险期已经过去,此时发生的流产多为自发性流产,与孕妇不良生活习惯相关,如吸烟、酗酒、药物滥用、过度劳累等。 如果孕期一切正常,没有出血及明显疼痛,就不需要采取特别的「安胎」措施了。

2、那如果有出血或明显的下腹疼痛,就要及时就诊了。 孕早期出现少量淡红色血性分泌物,或伴有下腹轻微坠痛,可能与先兆流产有关。此时应避免重复抽血检查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,同时尽可能多休息,减少活动,保持心情平静,必要时给予适当药物治疗。 如果经休息后,症状消失,可继续妊娠;但如果反复出血或伴有腹痛,应立即去医院就诊,以免延误病情。

3、如果是胚胎本身的问题、夫妻任何一方染色体异常等问题导致的不予治疗的自然流产,那就顺其自然,流产后半年再考虑备孕的事情;如果由于母体的原因导致的自然流产,则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积极寻找病因,以利于下一次的顺利妊娠。 对于有严重疾病史,如重度贫血、慢性肝炎、肾炎、结核病等应向医生提供既往所患疾病的详细情况,并告知目前是否有复发或加重,以便医生全面评估您的身体状态,决定妊娠的最佳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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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后,从第28天到30天起的头三个月内是属于胚胎发育阶段。这段时期,胚胎的细胞开始分化并形成各种脏器,所以特别脆弱,受伤害后大多会流产。过了三个月,进入所谓的“安胎期”,除非有子宫异常、胎盘异常、子宫颈闭锁不全或习惯性流产、有内科合并症、胎儿异常等情形,一般说来危险率大幅下降。

然而,医学进步,现在怀孕初期也能做许多的检查来确定胎儿是否异常,因此,有些孕妇甚至一怀孕就要求入院观察。其实,这些是完全没有必要的,只要定期做产检,注意身体状况就可以了。

所谓的“危险期”,主要是指孕妇如果有习惯性流产或是不明原因流产的历史,因为前一次流产后子宫内膜会有不规则的剥落或生长,而影响到接下来一次的怀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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