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观阳台是不是花园阳台?
不是,但是可以改造 为 半开放或者封闭的花园阳台(这个需要和物业沟通) 按照建设部《住宅设计规范》规定,住宅中作为日常起居使用的房间均应设有窗户,且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(厅)采光通风。
其中又规定,卧室、起居室(厅)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/7;当厨房有直接自然采光、外伸窗户开口尺寸不小于厨房窗台高度1/2并有相当于灶位高度的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/8等。根据这些标准,我们可以看出,开发商在设计房屋时,对每个房间都应设置门窗,而实际交房时有的却只给了阳台或露台,这种情形下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?
一般说,建筑物的阳台分为非封闭式阳台和封闭式阳台两种。所谓封闭式阳台就是安装有窗帘,以窗扇分隔,具有一定保温功能的阳台。而非封闭式阳台就是没有隔断,以窗台为界,自然受力,完全靠窗外的一面墙体来抵御风雨侵蚀的阳台。 从法律上讲,非封闭式阳台属于建筑外立面的一部分,是公共部位,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,因此不能擅自对其作出改动,如拆除阳台栏板或矮墙等。如果将非封闭式阳台改为封闭式阳台,就属于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了,也是不允许的。 而封闭式阳台在法律规定上则有不同解释:一种观点认为,封闭式阳台也属于建筑外立面的一部分,应当算是公共设施;另一种则认为封闭式阳台应该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。